我公司派遣至攀枝花市***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人员李**于2020年7月30日发生工伤,经曲靖市人社局工伤科认定为工伤,随后其本人要求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。2020年10月20日,曲靖分公司工作人员与李**本人到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。
因李**受伤接受治疗至今未满6个月,暂不符合鉴定要求,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未受理李**的鉴定申请。
( 曲靖分公司)
2020.10.2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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